关于评选、宣传“最美职校生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9-03浏览次数:10

各二级学院:

       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、哈尔滨职业教育社的通知,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通知(见附件),并按照通知要求将学生事迹和视频报给学生处刘勇科长,学生处统一协调学校官方抖音进行宣传并组织上报。


附件:1、哈尔滨职业教育社通知20210423093057.pdf

           2、中华职业教育社通知20210423093038.docx


学生处

2021年4月21日


XML 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