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期间纠治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今年会纪委

时间:2022-09-06浏览:10

各部门、总支(支部):

      根据市纪委办公厅《关于做好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期间纠治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》(哈纪办[2022]40号)要求,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,越是关键时期,越要强调纪律作风建设。中秋、国庆节将至,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落实落细省委、市委能力作风建设部署要求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确保节日风清气正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     一、开展警示教育。各部门、总支(支部)坚决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,把节点当作“考点”,坚持把开展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、疫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,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到位;督促各级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。采取约谈提醒、廉政提醒、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层层传导压力,推动全面从严成为常态。

      二、严守纪律规矩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带头遵守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7号公告及各项疫情防控规定,坚决做到“九严禁”严禁违规收送蟹卡蟹券、高价烟酒茶、天价月饼等礼品及礼金,各种有价证券、电子红包等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违规公务接待、公款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、餐饮浪费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严禁违规操办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公款旅游、接受下级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利用培训中心、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或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;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聚集、聚餐、聚会;严禁值班值守中脱岗、空岗、漏岗。

      三、加强监督检查。节前,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将学校车辆封存(值班车辆除外),节日公务用车做好登记备查。学校纪委将对中秋节、国庆节两节期间违反“四风”和违反“八项规定”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,对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的,严肃问责。坚持纠树并举,以传统节日为契机,推动各部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,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,与传承传统文化结合起来,勤俭过节、弘扬新风。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      各部门、总支(支部)要将本部门落实中秋节、国庆节两节期间执行《通知》情况分别于9月12日、10月7日12:00前电子版发至纪检监察室雒涛的全媒体邮箱,并将纸质材料部门盖章送至办公楼506室。

     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:86668916

纪检监察室



2022年9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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